各学部、独立建制学院及相关教学部门:
根据《MACAO·yl6776永利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河财政文〔2024〕66号)、《MACAO·yl6776永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河财政教〔2024〕107号)相关规定,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报送当学年教学督导评价成绩。现将报送2024-2025学年教学督导评价成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规则
(一)评价实施
教学督导评价是教学督导员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含外聘和校内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的评价,由学部、独立建制学院、相关教学部门教学督导组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各学部(学院)专任教师,无论承担哪个开课单位课程,一般都不归属于校内兼职教师范畴,其教学督导评价均由本人所在学部(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
(二)评价方式
教学督导评价主要采取随堂听课,辅以查阅任课教师教学相关材料与课程考核资料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分值取整数,应有合理分差,能客观体现不同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差异。
(三)评价成绩
每位教师教学督导评价成绩为当学年对其进行督导评价的全部督导员评分的平均值,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督导组秘书负责填写教学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一)教学督导评价成绩认定
各教学督导组2024-2025学年换届前后教学督导员的教学督导评价成绩同效认定,统一纳入到该学年教学督导评价成绩核算体系。
(二)教学督导组认定
教学督导组按学部、独立建制学院和大部原则组建,全校现有经济学部督导组、管理学部督导组、法学部督导组、人文艺术学部督导组、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督导组、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督导组、城乡规划学院督导组、外语学院督导组、国际教育学院督导组、马克思主义学院督导组、体育学院督导组、学生工作部督导组共计12个教学督导组,其中学生工作部督导组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和素质教育中心的教学督导评价工作。
(三)报送时间
各教学督导组秘书请于6月23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pzx@huel.edu.cn邮箱,纸质版经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行政楼233室。
联系人:王义轩
联系电话:86158591 18503885716
附件:MACAO·yl6776永利教学督导评价成绩汇总表
教务部教育教学评价中心
2025年6月5日